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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 大锅饭有什么不好?


卧看春秋负平生
2004-02-03, 12:58 AM


自己做饭自己吃,家里做饭家里人吃,这是天经地义的事。相信最高明的自由派经济学家也会同意这一点的。但这原理若用在社会经济领域是否还管用?


比如一个工厂,工人们创造的利润该怎样分配呢?利润者,企业之饭是也。如果按前面的“吃饭原理”,应该是工人大家一起吃才对(扣除返还社会部分),即便有留成,也无非是为了把饭锅作大,把饭菜作精美一些而已。可是我们的自由派经济学家就不满意了,认为这是“平均主义”,不合理;非得从大家的饭碗里各挖出来一部分,加到少数人的饭盆里,或者干脆把一些人的饭碗砸掉,认为这样才合理。也许经济学家就是高明,能阐发普通人无法明白之道理。余智也浅,不知道理在哪儿,尚祈明示!



在财产公有的制度平面上,劳动者之间的收入水平即使存在差异,但也绝对不会差异到凭一个电话、一场高尔夫球赛或一个香吻就可以赚到普通百姓人家十代也攒不下的财富,因为财产公有必然要求按劳分配,必然排斥劳动以外的收入手段,否则,必然导致公有制的畸变和瓦解。因为在公有制条件下,除了权力,我想不出其他能够带来财富的所谓“要素”,国企纷纷破产、国有资产严重流失足可以证明这一点。


之所以对“大锅饭”进行严厉的批判,是因为新秩序需要建立一个新的逻辑起点和理论平台,倒不是“大锅饭”如何抹杀了劳动者的贡献差异以至于束缚了什么积极性,请问:谁的积极性?承包制下,国有企业的经理、厂长们积极性够高了,但占绝大多数的工人呢?在积极性“匮乏”的计划经济时代,国有企业还能够盈利,还能够同时肩负其他社会责任,可在积极性高涨的市场秩序中,国有企业是什么样子?


在被批判的“大锅饭”时代,劳动者的收入差异并不象自由派经济学家们宣扬得那么水平均衡,事实上,那时科学家的平均收入和一般工人的平均收入的差异系数绝不比现在的更小,当前一般外资企业员工收入的差异系数也绝不比那时的国有企业更大。不能以今天的工资水平去度量昨天。最迟在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工薪人员还要为工资增长了一级而欢欣鼓舞,而那时一级工资不过区区六块钱。但六块钱所包含的社会内容绝不比现在的100元少。
毛泽东晚年对“资产阶级法权”的警惕和批判,也包含了对“八级工资制”的反思和批评。当然,毛泽东的思考要丰富得多,但也由此说明盲目指责“大锅饭”的人对历史不过是一知半解。


当然,毛泽东对等级工资制度的反思,与其说是要取消工资差异(毛泽东对绝对平均主义一向是持严厉批判态度的),毋宁说是对权力异化的警惕。可惜,毛泽东深沉的思考后来被轻而易举地丢掉了。这种浅薄的作法所导致的恶果大家有目共睹。



大家的事大家管,公有制只有在民主的前提下才能成立。所以社会主义公有制必然要求社会主义民主(换言之,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否则,公有制势必蜕变为少数人的权力经济。为防止“行政权”的异化,毛泽东那一代人是做了不懈努力的。如六十年代提倡“鞍钢宪法”,七十年代对“资产阶级法权”的反思和批判,包括文化大革命,都是这种探索的组成部分。1975年制定新的《宪法》,就把工人的罢工权利连同“四大自由”写进了宪法。因此,解决国有企业的问题,根本还要在民主问题上作文章。但是我们对国有企业的改革却是从取消工人的罢工权利和“四大自由”开始的,在失去民主监督的情况下,实行以厂长、经理负责制为核心的企业承包制,焉能不出问题?当年杨培新在北大电教报告厅鼓吹“企业承包制”的优越性时,就被一些学生问得张口结舌。


以产权改革来掩盖现实生产关系的蜕变,这就是问题的实质。

PS:很多和我一样年龄或者更小一些的都是接受所谓“大锅饭”荼毒人民的教育,有些历史老师就爱以什么“什么东西都是公有的,私有财产不受保护”之类的话教育学生,我也曾经幼稚地接受他们的发言,并从改革开放后电影电视剧作品中得到“大锅饭”就是一群懒汉指着一两的劳动平分过日子的印象。但后来通过参加义务劳动,帮助下岗工人,孤寡老人的活动中,通过和那些曾经是“老大哥”的人们聊天儿时发现,事实的真相已经被人有目的的修改了,我以前也认为是那些人胡说,但随着一个个事实(下岗,工龄买断,注水肉,毒大米,毒油,毒豆奶,包二奶,打白条,民工讨薪,被打,黑社会,撞人不犯法。。。。)摆在面前时,我终於明白到底谁是谁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