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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气十足
2003-05-24, 11:47 AM
中新网5月21日电 ,据青年参考陈杰人报道,从2001年开始,陆续有20多封举报信寄达青年参考报社,称“武汉地区高校学生卖淫、色情陪侍现象严重”。记者开始还是怀着将信将疑的态度,但随着一封又一封愤怒的检举信件被送到该报记者的面前,最终记者决定对这个出卖肉体和尊严的行当做一次彻底的调查。结果却让记者大吃一惊,一位“业内”的女大学生说:“现在武汉地区的女大学生中,至少有8-10%从事这个行当,如果加上那些只陪聊陪玩不上床的,估计接近四分之一。”
下面是21日青年参考的“独家报道”原文。

女大学生卖淫现象调查

本报记者 陈杰人

  “我根本没打算毕业后找工作,现在这样做挺好,收入高,人也自由,趁着青春年少,多挣点钱……”

  晚春时节,武汉市某全国知名高校门前的酒吧一条街上,在昏暗而暧昧的灯光下,某高校外语学院的一名女生向记者吐露心声,删节号所省略的那段话,是她用纯正英语说的有关做爱的粗话。

  这个女大学生自称姓赵,身高1米60左右,体态匀称,长相不错,和普通妓女穿着暴露、打扮艳丽、举止轻佻不同的是,赵几乎没有化妆,运动鞋、牛仔裤、休闲上衣和头发的随意一扎,这种打扮透出一个青春女孩的清纯。如果不是她故意时时抛出媚眼,记者甚至不敢相信她已踏入风月场长达3年。

  在酒吧里,赵同意向记者披露高校学生卖淫的内幕,代价则是记者向其支付“500元时间损失费”。

  一、“你要学生妹吗?”

  赵是武汉地区高校中卖淫学生的一个。从2001年开始,陆续有20多封举报信寄达报社,称“武汉地区高校学生卖淫、色情陪侍现象严重”。

  就在记者和赵谈话的一周之前,三名武汉的大学生通过网络欲向记者介绍卖淫,被武汉市公安局当场将其抓获。随后,在这次事件中介绍同学卖淫的武汉××学院学生刘元光因涉嫌介绍妇女卖淫罪,被武汉市公安局刑事拘留。而与刘元光同案被抓获的卖淫女荣某和周某,经过公安机关的训诫、教育后,走出了公安局的大门。警方证实:荣某系中南××大学的学生,周某系湖北某某大学的学生。

  得知上述消息,武汉某大学的一位教授曾对记者连连说:“抓得好!抓得好!再不整治,高校将成为全中国最大的妓院。”

  事情经过是这样的。4月4日晚上7点多钟,记者在位于汉口某地的一处网吧刚刚打开某门户网站聊天室,一个“过客”的悄悄话传了过来:

  “要学生妹吗?”

  几乎在意识到这可能是网上介绍卖淫的同时,记者立即联想到来自武汉的20多封有关大学生卖淫的举报信,于是决定“钓鱼”。

  在记者假装愿意接受卖淫介绍后,对方称自己就是大学生,并信誓旦旦地说:“经过我手介绍的小姐,全部是正宗大学生,有假包换。价格当然贵点,陪过夜800元,做一次300元。”这名“过客”热情地留下了自己的手机号码,并约好了见面的时间和地点。

  下网后,记者立即和武汉市公安局110报警指挥中心取得联系。

  晚上11时许,介绍者带着两名女子如约来到记者所住的房间。这名男子自称叫“刘元光”,是武汉某学院机械制造及自动化专业的01级本科生,两名女子一个自称是中南××大学的学生,一个自称是湖北某大学的学生。为了证明自己的学生身份,他们还迫不及待地拿出了自己的学生证和身份证,上面所记载的内容和他们自称的内容相符。“两个人你可以只选一个,也可以一起玩。”刘元光说。

  周旋中,记者问刘元光:“你知道介绍这种事情是犯罪行为吗?怕不怕警察抓呢?”

  “那当然知道啦,我毕竟是大学生,对这些还是了解的。不过你放一百个心,我介绍的同学肯定没问题,她们绝对是正宗大学生,有假我负责退钱赔偿。我哥哥在武汉做房地产生意,和武汉市公安局×××分局的×局长特别熟,即使抓住了也不会有问题的。”

  停顿了一下,刘又说:“哥们,我今晚到你这里已经是第三批生意了。如果你以后经常来武汉,我们可以加强联系,我保证你和你的朋友满意。”

  在记者和刘的谈话过程中,两名女子不仅毫无羞涩,还主动用目光挑逗。其中自称中南××大学学生的那名女子见记者不太相信她们是大学生,竟然掏出手机拨通一个号码,说那是她在学校的宿舍电话号码,她让记者接听电话。电话那头的声音证实有荣×这个同学,不过回答的语气非常不屑。

  记者问她们:“在武汉,大学生像你们这样干的多吗?”

  “肯定多啦,现在社会不同了,只要能挣钱,当然有人愿意做了。”自称周某的女子抢着回答。

  和周某的说法相同的是,赵也肯定了武汉地区高校卖淫现象的泛滥状况,她说:“现在武汉地区的女大学生中,至少有8 10%从事这个行当,如果加上那些只陪聊陪玩不上床的,估计接近四分之一。这个比例在外语、中文、艺术和师范类的学生中更高。”

  胡师傅开着牌照为鄂A―T××53的出租车,经常在××大学校门前“趴活儿”,他说大学生卖淫现象“不足为奇,武汉的多数大学都有”。胡师傅告诉记者,常常有女生打他的车前往宾馆。时间长了,胡师傅也掌握了规律,“他们一般由同学或熟人介绍,生人不太好找”。在得知了记者的身份后,胡师傅担忧地说:“大学是培养人才的地方,怎么能变成现在这个样子呢,政府是该好好管一管了。”

  民院路是武汉市武昌区高校相对集中的地方,4月15日晚上,记者来到这里暗访。一位出租车司机听出了记者的外地口音,就热情介绍记者“去大学旁边的酒吧里坐一坐,那里有好玩的”。这位司机最后直截了当地说:“到武汉找小姐,不如找学生妹,既有文化、又年轻,还不会有病,现在因为做这一行的学生多了,价格也下来了,比起宾馆里的小姐,学生只是半价。”

  就在司机侃谈之中,记者透过车窗看到,路边一家酒吧里走出一男一女,男的估计已经超过50岁,女的大约20岁,背着个双肩包。女的紧紧依偎着男的,一辆出租车停下,两人绝尘而去。

  司机告诉记者,学生妹已经成为武汉色情业的一大特色,熟悉情况的人来了武汉,肯定直奔大学周围的酒吧、迪厅。

  武汉××学院一位女生告诉记者,除了价格低之外,高校学生卖淫还有自己的特色,那就是多数人有自己的场所。和嫖客勾搭上之后,女生一般会将他带到自己租住的房间,这样既省了宾馆的开房费,又不容易被警察发现。

  按照这位女生的指点,记者在分别位于友谊大道、八一路、民院路、珞喻路的7所高校周边地区,找到了成片的民房出租区。这位女生告诉记者,那些平房或者小楼房的价格不贵,每间月租在100 300元之间,很多男女之间的交易,就是在这些地方完成的。

  二、卖淫,并不只是因为穷

  赵出身某省会城市,父母都是高级知识分子,用赵自己的话说,走上卖淫的道路“纯属偶然”。

  1999年下半年,赵从外地考入武汉某重点高校,“当时我17岁,最大的感觉就是孤独。”入校不到两个月,赵在去东湖公园玩的时候认识了一位房地产公司的老板。那位老板的年轻英俊和善解人意,马上攫住了赵的心。就在当天晚上,赵将自己的贞操给了那位老板。

  赵告诉记者,她上床的原因仅仅是因为好玩,但事后却得到了老板给的5000元钱。赵说:“那一刻我突然发现,原来身体是可以用来挣钱的,并且挣得还不少。”

  接下来的事情便顺理成章,赵在那位老板的介绍下,开始结识各式各样的有钱人。每次玩,不仅解决了孤单的问题,又不要自己掏钱,还可以得到一笔收入。

  此后的赵开始频繁出入武汉高校周边地区的酒吧、迪厅、宾馆。“如果我勤快一点,现在每天出去3回不成问题,像我这样的条件,人家也喜欢。”赵坦率地告诉记者,她现在每个月的收入能够达到2万。“虽然收入高,但这毕竟不是正式职业。临近毕业,你开始找工作了吗?”记者问道。

  对记者的这个问题,赵似乎不屑一顾,她反问般说:“我如果找到一份固定职业,收入满打满算就是3000 5000之间,不仅不自由,还很辛苦。5000和2万,不自由和逍遥自在,你说我会选择哪样呢?”

  对记者问题中的“正式职业”一说,赵似乎有些反感:“谁说这不是正式职业啊,只不过政府不承认而已。”

  赵在言语中一直回避卖淫这个词汇,改而用“从事这一行”代替。她说,在她所知道的从事这一行的同学中,其实原因很复杂。

  有的因为经济困难,一开始从事“陪聊”服务,但如果纯陪聊,挣的钱少,却很辛苦。一个陪聊女生曾经坦白地和赵说起自己最终卖淫的原因:陪聊的时候,客人的手脚老是不规矩,弄得我心烦,却又不敢反抗。但最终她发现,如果和男人上完床后,男人马上变得规矩了,不仅省事省时间,而且挣得更多。

  有的是爱慕虚荣。看着其他女生整天花天酒地,同宿舍的人往往会眼红,时间长了,其他女生经不起心理煎熬,就开始故意和卖淫女生套近乎。那些卖淫女生经验足的,马上意识到有新人欲加入队伍,于是言传身教,久而久之,这个队伍就壮大了。赵说,在一些女生宿舍,卖淫学生常常在“卧谈会”上大谈自己的经验和收入,惹得同宿舍的人眼红不已,“笑贫不笑娼”的规则,早已被同学们所认可。

  也有的是自暴自弃。通常的情况就是,一个女生失恋后,在被其他卖淫女生劝慰的过程中,跟着出去玩。在报复心理和其他心理的综合驱使下,这些女生也走上了卖淫的道路。

  赵承认,在走上卖淫道路后,绝大部分女生不想也不可能自拔。赵说:“从事这一行收入高,钱也来得轻松,所以花钱也随便,没几个会存钱。如果停下来,马上就会感觉手头拮据。”所以有的女生即便是假期回家,也呆不了几天就会回到武汉继续“工作”。“习惯了这种生活,我们已经离不开钱,也离不开男人。”赵坦白地说。

  根据赵的说法,在校园里,学生卖淫已经是公开的秘密,宿舍里同学心里彼此都明白。卖淫学生之间,因为关系好,常常还互相介绍生意。“如果一个宿舍有干这一行的,其他同学也基本上都看得出来。你想想,如果一个女生花钱如流水,并且常常夜不归宿,出入必打车,甚至有车接送,半夜里突然接个电话就马上化妆出去,傻瓜都知道是怎么一回事。”

  赵还告诉记者,随着社会需求的扩大,高校里也开始有男同学“做鸭”,不同的是,男生卖淫的条件更高,长得要帅,善于讨女人欢心,还要身体好。“女生做了事之后还能坚持上课,男生可就惨了,因为精力透支,回来后就只能倒头大睡。所以干这行的男生多半成绩糟糕透顶。”“不过我也知道,挣这个钱吃的是青春饭,等到人老珠黄,还得找一份正经职业养活下半辈子,所以我现在学习成绩也还好,已经考过了英语专业四级,正准备去应付专业八级。”赵的口气很轻松。

  三、“如果没人管,情况将会更加糟糕”

  在武汉,虽然学生卖淫现象是个公开的秘密,市民们也纷纷呼吁有关部门整治,但记者发现,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态度却很微妙。

  4月4日晚上抓获刘元光等三人颇费了一番周折。这天晚上7点多钟,记者第一次打电话给武汉市“110”,通报了遇到的情况并要求警方派员查处,之后,记者被告知这样的事情要找“××分局”,××分局又推给某派出所。在和派出所电话交涉的过程中,派出所称不能和记者一起查案子,因为市局有规定。

  记者为此打了无数个电话进行联系,最后,记者告诉武汉市“110”的接警员:“我现在以一个公民的身份向你们举报违法犯罪线索,你们如果不派员查处,就是一种违法的不作为,我将会告上法庭。”武汉市公安局遂派出治安处的警察配合查处。

  有关学校的态度也很微妙,记者曾经和数所大学联系采访,但被校办、宣传部之间踢了一圈皮球,两天下来,学校就是不接受采访。

  一些高校对学生卖淫现象的漠视,甚至通过学生的态度也能反映出来。在武汉采访的4天中,记者到过不下10所高校。听说是采访学生卖淫现象,多数学生在承认知道这事的同时表示与己无关,不愿意多谈。其中一位男生的话很有代表性:“大家都是成人了,他们愿意怎么生活,是他们自己选择的权利,我们也无权过问。”

  也有学生对此表示愤慨。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女生告诉记者,与她同宿舍的一位女生常常在外卖淫,导致其他同学在使用卫生间时都小心翼翼,生怕传染上性病。“这样的事情同学们都有耳闻,但就是不见谁来管管。”

  刘元光所在的武汉××学院党委副书记王某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承认,该校确实有刘元光这个学生,得知该生被抓获的消息后,王书记说校领导心情都很沉重,一致认为这是一起严重的事件,并表示一定要会依法和依照校纪给予开除处分。

  针对高校学生的卖淫现象,王书记说,以前,校方还管学生谈恋爱时过于亲昵的举动,但现在,学校无法对学生进行更多的控制。“现在,整个社会充满铜臭味,学生的人生观、价值观都在嬗变,学校想管却无能为力。高校目前能做的,也就是多做思想教育工作。”王书记承认,在金钱物质的利诱面前,思想道德教育确实面临严峻的挑战。

  和王书记观点相左的是,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一位研究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学生卖淫,从表面上看是一种社会现象,这似乎和高校的管理没有必然联系。但我认为,学校毕竟是教书育人的地方,‘教不严,师之惰’,学校被人称为净土,现在你净土不净,这显然是守土者的责任。”

  截止发稿时止,记者又陆续得到有关高校学生卖淫的反映,这些地方涉及北京、上海、长沙、南昌、广州……一位学生在举报信里说:“如果学生卖淫现象还不被重视,有关部门还不迅速整治,情况会更糟糕。”
:v:

飞鱼闲丸
2003-05-24, 01:11 PM
无语!

流浪人
2003-05-24, 01:24 PM
我用QQ跟我在武汉的朋友聊聊再说。

mzz0782
2003-05-26, 08:10 PM
道德的沦丧 很必要反思我们社会文化的导向

2003-05-26, 09:40 PM
道貌岸然, 五毒具全

GreatGosper
2003-05-27, 09:18 PM
真的. 满口仁义道德, 一肚子男盗女娼.

pandorlar
2003-05-27, 10:05 PM
不要这样说啦,这种事情,哪里都有
就这么指名道姓的说武汉,还把数据提出来说。
让武汉的女孩怎么活啊。。
真是的。。
无聊的报道

mzz0782
2003-05-27, 10:06 PM
木秀于林 风必摧之
行高于人 众必非之

GreatGosper
2003-05-29, 01:23 AM
pandorlar 别误会, 我那段话说的是 mzz0782. :l:

2003-05-29, 02:05 PM
君子坦荡荡, 小人常戚戚

糊涂
2003-05-29, 04:20 PM
就是阿,这种事情什莫地方都有。

我觉的值得大家反省的应该是当前整个社会的问题,但是这篇文章,好像仅仅是在批判武汉的女生。先不说这个报道是不是100%准确,就算我们姑且算他是全真,那我现在也真为那些生在武汉的 90%-92% 的"良家妇女"感到不平,更何况在武汉高校就读的学生是来自全国各地的阿,就拿文章中提到的赵不就不是武汉人吗。

真是奇怪的报道,把武汉两个字放的这莫醒目,不知道用意何在。


鄙视你。。。。

2003-05-31, 11:44 AM
先做人,再做记者

笑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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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参考》关于大学生卖淫问题的报道招致激烈批评,辩护者亦不乏其人。 诸多辩护,我相信更多出于义愤而不是出于理性。这个问题本来只应该提交舆论 和法律,而不是由行政强权做最高裁决。行政强权愚不可及的蛮横干预,使得一 直以来对强权压制舆论心怀不满的受众,出自本能地纷纷站到强权对立面,而簇 拥到作者身边;本来是不义的作者,反而占据了道德高地,可以扮演受难者和英 雄的角色。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但是,负负得正在数学上能够成立,在人文领域未必能够成立。受到行政干 预不能自动证明报道的正当性。辩护者的主要理由是,该报道是真实的,因为该 报道以实地采访为依据,“8-10%”的大学女生卖淫、“25%”的大学女生做 三陪等情节更是一个性工作者的口述实录。既然其来有自而非存心捏造,该报道 就无可厚非。   

这个理由在我看来很难站得住脚。记者是生活的记录者,记录是记者不可剥 夺的天赋权利。这点无可争辩。但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只有权利没有义务或者 权利畸重而义务畸轻,完全背离维持一个社会正常运转的最基本的自然法则,这 点同样无可争辩。对记者来说,与记录的权利相对应的义务就是判断。毕竟生活 是复杂的,记者看到的、听到的往往也是复杂的,往往可能只是表象,甚至可能 是假象。这就要求记者必须对他所要记录的各类现象进行判断,而不是有闻必录。 如果把新闻真实、新闻自由等同于有闻必录,必然的归宿就是把严肃的新闻降低 为流言蜚语,甚至降低为造谣诽谤。这就好比战场上的哨兵,射杀是他的权利, 但他绝没有不加判断地对移动物体任意开枪的权利。他必须对射杀目标进行准确 判断,否则他就不是履行一个哨兵的职责而要沦为一个滥杀无辜的屠夫了。滥杀 无辜的屠夫是用枪取人性命,该报道的记者则是客观上用笔杀人――用一个未予 证实、道听途说即纯粹莫须有的“8-10%”、“25%”,而且根本没有具体的 确定的主体因而是泛指意义上的“8-10%”、“25%”,谋杀大学女生的集体 名誉,使她们几乎每个人都背上了难以洗刷的嫌疑和耻辱。而对一个受过新闻专 业训练和有法律背景知识的记者来说,这种后果是完全应该事先预见到的。   

但是迄今,不仅部分旁观者振振有辞为之辩护,当事人也毫无悔过之意,甚 至为证明自己的报道确有依据,而将新闻线索提供者的个人信息在互联网上几乎 和盘托出,使完全无辜的新闻线索提供者,不能不承担完全没有必要承担的巨大风险。其轻诺寡信、唯我中心的实用主义心态,其对人的权利的漠视、对人的命 运的漠视,已经到了令人震惊的程度。   

出现这样不幸的事件,充分印证了人本教育对于新闻从业者之刻不容缓。长 期以来,新闻仅仅被视作喉舌,视作权力的附属物。因此,我们的新闻从业者在 对权力负责这点上,对上级负责这点上,真的做到了尽善尽美,无懈可击。其实 新闻本来是社会公器,是社会权利的守夜人,本来应该主要地对社会负责,对人 负责,尤其是对报道所涉及的对每一个无权者的权利和命运负责。这才是新闻从 业者的根本使命所在。新闻本来的监督对象应该主要是权力而不是无权者,新闻 从业者不能以任何理由拿报道所涉及的无权者作牺牲品,为了耸人听闻出人头地 而拿无权者做牺牲品固然不可以,为了自身安全、为了推卸职业风险而出卖无权 者同样不可以。这种人道关怀本来应该是新闻从业者的起码常识,可惜相当数量 的新闻从业者缺乏这种基本常识,只知道对权力负责;面对社会、面对无权者则 往往以高高在上的精英自居,活现出一副审判者、教师爷的可憎嘴脸。诚然,中 国的新闻从业者必须固守新闻真实的原则、新闻自由的原则,但中国的新闻从业 者尤其需要固守人道的原则。必须以人道关怀为最基本的判断尺度,对生活的记 录才会是公正的;必须以人道关怀为基石,才能建筑新闻真实、新闻自由的大厦。 这跟司法独立必须以司法公正为要素是一个道理。没有司法公正的要素,司法独 立只会使司法权力成为一种绝对权力,一种往往是吃人不吐骨头的可怕的权力; 没有人道关怀,新闻真实、新闻自由也必然要蜕变为一种绝对权力,一种往往杀 人不见血的可怕的权力。对新闻真实、新闻自由的滥用必然授人以柄,最终置新 闻真实、新闻自由于险境,从根本上危及新闻真实、新闻自由。   

头上三尺有神明,上畏天,下畏人,应该成为新闻从业者时刻谨记的第一信 条。说白了就一句话:先做人,再做记者。

粉粉猫
2003-06-05, 08:58 PM
!!!干什么不好呢,为什么好好的女生要干这些,不解。

JuVi
2003-06-12, 01:36 PM
前几年,就有报道关于北京的女大学生被包。如今有到了武汉。报道确实符合实际情况。武汉当今的大学生都知道。

整个社会的价值观再改变。但是,这种改变应该引起我们的重视和深思了。

飞鱼闲丸
2003-06-13, 08:21 AM
不过据说报道有些失实,那个作者还有编辑被开了,报社也道歉了!

2003-06-18, 04:24 AM
“不以文害辞, 不以辞害志;以意逆志,是为得之”。“咏其诗,读其书, 不知其人可乎?是以论其世也”